甘肃省文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8-13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和省文联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履行团结引领、组织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为全省各文艺家协会做好采风、调研、创作、展览、评审、培训工作;实施省委批准的《甘肃省文联深化改革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全省文学艺术界文艺发展规划;组织召开省市文联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全省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种文艺评奖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界同国内外艺术家、艺术团体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维护文艺家和艺术团体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做好刊物《飞天》和《甘肃文艺》的编辑发行工作;建设网上文联、互联网+文联、互联网+协会,办好甘肃文艺大讲堂;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省文联内设有5个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组联处、文艺指导和维权处。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为省文联所属十三个文艺家协会。

3.直属事业单位

省文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三个:甘肃省文学院、甘肃省文艺理论研究室、飞天编辑部。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657.83万元,支出总计 3,657.8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62.63万元、增长4.65%,支出增加162.63万元、增长 4.70%,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交流与合作专项资金3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约80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约9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 3,61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5.85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 3,27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4.24万元,占 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3.59万元,较上年增加341.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交流与合作专项资金300万元于2017年底拨付、2018年初使用,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结转6.17万元于2018年初使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结转约35.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5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62.63万元,增长 4.65%。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交流与合作专项资金3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约80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约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445.75万元,增长 13.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文化交流与合作专项资金3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业绩考核奖约78万元、死亡抚恤金约33万元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约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27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97万元,减少5.18%。主要原因是减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7万元,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16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87万元,其余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0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9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527.77万元,占77.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运行9.62万元、其他文化支出11.2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2.09万元,占16.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减少28.88万元,死亡抚恤金增加33.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0.38万元,占2.7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 83.10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退休后停止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4.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4.76万元, 较上年减少111.21万元,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减少43.7万元,人员调离、退休及去世所产生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离退休费减少约67.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及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79.48万元,较上年减少67.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文件精神,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2万元,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及下乡调研活动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10万元,主要是用于甘肃省非遗传承人访问交流团赴美执行出访任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活动为临时性出访任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4万元,主要原因是每年因公出国(境)活动需根据当年外事任务而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省内因公出行、各种文化交流培训活动等所需的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3万元,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较频繁,下乡次数较多,此外协助中国文联及各协会开展活动产生较多租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跟随精准扶贫开展各协会活动产生较多租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 3.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国文联及各省市文联来我省进行文艺交流、调研、培训与采风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文件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批次与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依照厉行节约原则,坚持工作餐制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3人;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361人,全部为境内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25元,车均维护费10.1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6.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 179.11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召开了全省文联系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讲座活动、全省文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等多项会议,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3辆车主要是机要文件交换、开展文艺下乡活动、保障领导等其他6辆公车改革后还未交付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我部门2017年没有需要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利息收入等。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旅游管理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离退休人员及病故人员家属的经费。

(3)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