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程序

发布时间: 2021-12-21

一、申报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允许个人申报,鼓励市州直属单位以团体形式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登录甘肃文联网,阅读申报须知。
(二)下载《甘肃省美术家协会个人入会申请表》。
(三)申报人须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填写好的《甘肃省美术家协会个人入会申请表》
3.作品入选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4.未取得完全入会资格,只取得一次或两次入会资格的申请人,提供《甘肃省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规定》所规定的参考入会资格材料。
(四)每年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10日。
(五)申报材料仅在本年度审核期间有效。一经公布年度入会人员名单,本年度所有申报资料同时作废,申报人须自留原稿。
二、审批及公布
(一)省美协负责会员工作的同志对申报人的资料进行初审、资料准备、名单提交以及材料报备等工作。
(二)初审通过后,将名单及资料提请省美协会员工作会议复审。
(三)复审通过后,将复审结果提请省文联分管领导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将入会人员入会资料提请省美协主席团审定,审定通过后,在甘肃文联网甘肃省美术家协会官网公示。
(五)会员公示,通过主席团会议审议后,新会员名单及每名会员入会依据发布在甘肃省美协官网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六)公示通过后,省美协发布年度新会员名单并为新会员办理会员证。
三、其他
(一)申报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
(二)申报人如故意填写不实或虚报参展项目,取消当次申报资格。
(三)抄袭他人作品,经证据证实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并在甘肃文联网及相关媒介公示。
(四)冒充他人名义,涂改、私自伪造申报材料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并在甘肃文联网及相关媒介公示,即使条件合格,也需延迟三年方能重新申报。
(五)冒充甘肃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备案,并在甘肃文联网及相关媒介公示;以特别恶劣的手段,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终身不得申报。
(六)本规定由甘肃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2017年11月17起执行。本会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注:甘肃省文联会员服务中心目前支持老会员信息更新,暂不支持直接通过会员服务中心申请入会,新会员需在线下申报成功后再进行网上登记。审批通过后可展示会员入会情况、个人艺术成就及创作成果,提供会员检索、意见反馈等会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