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甘肃舞蹈“飞天奖”大赛启事

发布时间: 2022-05-11

为推动我省优秀舞蹈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促进我省舞蹈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省文旅厅、省文联定于2022年9月至12月,在兰州举办第四届甘肃舞蹈“飞天奖”大赛。

一、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助力“十四五”规划中的艺术创作实践,努力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新风貌,有生命力、感染力,接地气、冒热气的优秀舞蹈作品;鼓励和表彰一批省内在艺术创作和表演上取得突出成就、作出较大贡献的舞蹈人才,树立勤学苦练、守正创新、追求卓越的楷模,促进舞蹈创作与表演水平不断提升,推动甘肃舞蹈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组委会、评委会和监委会。组委会由省文旅厅、省文联领导和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评委会由全国知名舞蹈表演、创作和理论专家共同组成;监委会由省文旅厅、省文联纪委工作人员及省舞协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舞蹈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三、参评范围

参赛舞蹈节目应为2019年9月以后新创的作品。凡已在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舞蹈家协会及全省举办的各种比赛中获得过舞蹈奖项的节目,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四、评奖流程、奖项设置及创作引导

本届评奖分为初评、复评、终评。

初评: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文联负责本市州申报作品初评工作。其中:兰州市申报进入复评作品不得超过8个,其他市州申报进入复评作品不得超过3个;省直专业舞蹈艺术院团、省内各高等院校申报作品由本单位进行初评,每个单位申报进入复评作品不得超过4个;其他院团,申报作品由本单位进行初评,每个单位申报进入复评作品不得超过2个。各单位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

复评:组委会将组织评委会专家,以观看作品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评。

终评:2022年12月,组委会在兰州以现场评选的方式评出最终奖项。本次评奖设现当代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三个舞蹈类别,共设20个奖项。奖项不分等级,允许空缺。根据中央关于继续深化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的指示精神,为持续加强对文艺创作的引导与扶持,进一步确保参评作品整体的高质量呈现,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入围终评的参赛作品进行提升指导。

五、作品要求、报送材料及报送方式

(一)作品要求传承和发扬舞蹈艺术,弘扬主旋律,提倡题材的创新性和多样性,鼓励将舞蹈元素与现实题材相融合。注重舞蹈艺术的原创性,在主题提炼、内容表达、形式呈现上具有艺术性、丰富性、创新性,艺术形象鲜明。参评作品要求在正规舞台单机位全景录制,需包含完整的灯光、音乐、服装和道具。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不超过6分钟,群舞作品不超过8分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8人。

(二)报送材料1. 报名表,由单位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十份;2. 编导和演员各提交2张2寸彩色照片;3. 编导、演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4. 请各单位将参赛作品统一制作成U盘(不接受光盘格式),U盘中每个节目单独形成一个视频文件,每个视频文件的文件名即为节目名称;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文件中显示选送单位名称和选手信息;参赛视频必须由参评选手本人表演,不得伪造或由他人替代,如发现伪造或替代,立即取消参赛资格;视频一律用单机中全景拍摄,禁止使用多机位的后期剪辑;5. 以上文字、图片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与演出视频及报名表一起刻录在U盘里报送。

(三)报送地址邮  箱:gsswdjxh@126.com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68号,甘肃省文联省舞协710室联系人:戴松洁   张 梦电  话:0931-8802745

六、其他

(一)组委会提供舞台基本设备(包括灯光、舞美和音响),特殊道具及参赛节目音乐由参赛者自备。

(二)凡参赛作品,应确保没有版权纠纷。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参演作品的演出、录制、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比赛不收参赛费,参加比赛的团队和个人各项费用自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报送工作,为参赛团体和个人提供有力保障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优异的比赛成果。

附件:《第四届甘肃舞蹈飞天奖大赛评奖报名表》

 

供稿:甘肃省舞蹈家协会